4月10日,我院召开“为检不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部署安排。
按照“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原则,集中整治队伍中存在的能力不足“不能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等懒政怠政问题,通过宣传动员、自查整改、监督检查三个阶段,重点整治履职不当、执行不力、担当不够、作风不实四个方面共30项具体问题。
此项专项整治活动将历时8个多月,坚持以“实”、“准”、“硬”为要求,着力从思想认识、工作作风、管理机制等层面深化检察队伍作风建设,提升干警从检履职、服务群众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