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蒙城检察:组织召开“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检察开放日活动
时间:2021-06-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全面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实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推动“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充分展示新时代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听民声、聚民智、解民忧、暖民心,努力为群众办事实的行动、举措和成效,根据最高检、省院、市院的工作部署,按照蒙城县检察院检察宣传周活动安排,6月7日上午,蒙城县检察院组织召开“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检察开放日活动。

活动中,受邀市级人民监督员、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书记等14名代表,集中参观了“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图片展,观摩了张某盗窃案公开听证。

座谈会上,为进一步让各位代表了解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该院制作并播放了相关视频短片。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凤林向各位代表通报了蒙城检察2020年以来听证工作开展情况,重点介绍了王某某不服法院生效判决刑事申诉案、胡某某司法救助案、李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三起典型案例,详细阐述了该院听证工作的经验做法。

各位代表结合观摩听证,所听所看,在充分肯定蒙城县检察院工作的前提下,就当前该院检察工作如何更好的通过公开听证这一务实举措,把司法公平正义公示与众,让司法结果更容易被公众、当事人所理解和接受,有效提升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和认同感,提升司法机关的权威性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10余条。期间该院就代表关心的听证室建设进展情况、“检察+邻长”“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工作开展情况作了一对一解答。

最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峰表示,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很中肯,对进一步完善蒙城县检察院听证工作具有很好的现实指导意义。院办公室、综合业务部要及时整理好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制定对策。下一步,一是要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改进和完善该院的听证工作、检察工作;二是要推深做实“公开听证”工作,确保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体推进;三是要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检察听证公开释法说理的平台优势,推动社会治理过程中的问题解决,促进矛盾化解。

依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

听证范围

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召开听证会

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需要核实评估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是否具有社会帮教条件的,可以召开听证会

参加人

检察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听证会参加人

听证会参加人除听证员外,可以包括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第三人、相关办案人员、证人和鉴定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人民检察院可以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会,依照有关规定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

程序

检察院可以根据案件办理需要,决定召开听证会。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向审查案件的人民检察院申请召开听证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告知申请人

不同意召开听证会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