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并就案件审查认定的事实、法律适用及拟不起诉理由等方面进行了阐述,案件当事人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陈述。听证员就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询问和讨论,并阐明自己的观点。最终形成一致意见,同意检察机关拟对涉案人员作相对不起诉。
近年来,蒙城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拟作不捕不诉、羁押必要性审查等重点案件通过“公开听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了案件质量,增强了社会公众对检察办案的认同感,彰显了检务公开新路径。今后,蒙城县检察院将按照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的工作要求持续抓好公开听证工作,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