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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我们在行动
时间:2023-02-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推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高质高效开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蒙城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放在突出位置,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和宣传,以法治进校园为抓手,创新普法宣传模式,积极履行预防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检察责任。

一是成立宣传团队,定期授课实现常态运行。

率先成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宣讲团,宣讲团由副检察长为组长,检委会委员和多名员额检察官组成。15名宣讲团成员分布在全院各个科室,熟悉不同的检察业务,每名成员均根据自己擅长的领域挖掘不同主题的教育素材,精心准备一个主题的法治教育课程,每月走进蒙城一中为全校师生普及法律知识。课程包含预防校园欺凌、毒品犯罪、性侵害犯罪等内容,目前,已将该15节法治教育课程纳入蒙城一中课程表,课程正在有序开展中。

二是整合检校资源,科技推动实现资源共享。

宣讲团每月在蒙城一中教育园地进行授课后,宣传部门会及时将课件录制编辑收录于蒙城检察“未检微课堂”合集,同时将链接发送至教育局,供全县其他学校学生观看,利用“两微一端”加强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宣传。除了每月坚持走进蒙城一中正常授课外,宣讲团还充分借鉴“法治教育园地”的经验,坚持常态化、多样化、规范化、实效性教学模式,充分考虑乡镇中小学生的年龄、知识结构以及兴趣等多方面因素,前往乡镇中学有针对性的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推动全县法治教育资源共享。

三是凝聚多方合力,经验推广实现全面覆盖。

为充分汲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宣教效果,真正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蒙城县检察院积极邀请政法委、团县委的同志以及人民监督员现场观摩法治教育活动。活动结束后及时召开座谈会,参会人员对法治课程的课件制作、授课方式等方面进行点评,提出如何丰富宣传教育载体和形式等方面的建议并填写法治教育活动观摩意见表。通过体验式参与的形式促进不同单位立足各自职能,深入开展未成年人安全法治教育,达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目的。

下一步,蒙城县检察院将继续依托蒙城一中法治教育园地,与政法委、团县委、妇联、关工委、教育局等部门常态化联动协作,通过“法治副校长+法治教员”模式开展好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工作,共创校园法治宣传教育蒙城品牌,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积累更多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