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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院数字检察办来蒙调研:搭好数字检察这座桥,基层舞台大有可为
时间:2023-04-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14日,安徽省检察院信息技术部主任樊静和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蒋克斌一行来到蒙城县检察院调研数字检察工作,蒙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杰主持召开大数据法律监督专项工作交流会,该院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数字检察领导小组成员围绕各自业务条线工作就对数字检察工作的认识、大数据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以及具体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疑惑和阻碍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省院领导对蒙城县院数字检察工作的开展和坚定突破的决心表示了肯定,看到了基层检察院在数字检察的建设上大有可为,并且对每位成员发言的内容一一进行解疑答惑。

阶段性VS长期性

樊静指出数字检察革命是一项长期任务,不是某一阶段的目标达成,随着检察官办案思维的转变和理念的更新,数字检察会持续不断的发展,为检察工作提供长期有效的支撑,为检察工作带来不仅是效的提升,更是质的嬗变。

大数据VS小切口

在交流讨论中,就大数据如何赋能法律监督工作上,部分干警对大数据的认识和监督内容仍然心存疑惑。樊静解答道,要先找监督点,再找数据源。对于数据的掌握不要求全量的数据,也不一定要是海量数据,重点是能为监督办案服务;监督点的寻找要坚持小切口,不要求立即全面系统到位,要从能做起来着点,抓住细节,以点带面取得突破。

“我管”VS“都管”

“我管”促“都管”,是新时代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内在要求,是新时代检察机关推动诉源治理的重要抓手,在发散大数据思维的过程中,蒋克斌指出要统筹好边界,以促“都管”为重心,法律监督的最终目标是通过精准的监督促进各职能机关“都管”,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交流讨论结束后,检察长丁杰表示省院此次的调研是一场“及时雨”,从思维的转换、工作开展的方向、实施方法上对蒙城县院进行了一一指导。下一步,蒙城县检察院将积极调度办案一线干警的思想,在大数据法律监督工作的开展中,承担好数字检察工作基层联系点的工作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努力探索“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式,以数字革命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整体提质增效,不负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