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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让残疾人“有爱无碍”
时间:2023-05-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从1991年5月15日开始实施,第14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今年5月21日是第三十三次全国助残日,此次助残日活动的主题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5月18日,在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蒙城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残疾人联合会召开残疾人权益保障座谈会。县检察院专职检委任晓华、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丁鹏举、县肢残协会会长鲁景军以及第四检察部干警、县残联工作人员等参加会议。

会上,任晓华详细介绍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办案领域、办案理念以及工作成效,询问了蒙城县目前残疾人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丁鹏举介绍了县残联的残疾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在开展残疾人劳动就业、教育、康复、社会保障、文化生活等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会议中,县肢残协会残疾人代表讲述了实际生活中遇到的不便与困难,并希望能在公共服务设施方面加强对残疾人的生活保障。

在听取多方意见后,任晓华表示,残疾人权益保障是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的一个重点,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的权益保护,很难通过单个机关或部门的职责履行得以实现,需要社会多方位的共同关注。下一步,蒙城县检察院将坚持能动司法,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以“了解”促进“理解”,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让特殊群体真正感受到社会各界的关心,共同建设和谐美好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