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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妇女节特辑】守护“她”权益,蒙城检察在行动
时间:2024-03-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要做在平常、抓在经常、落到基层。近年来,蒙城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权益保障的重要论述精神,能动履职,担当作为,抓实四项举措,筑起检察屏障,守护“她”权益。

1、严惩违法犯罪,保障妇女权益

蒙城县检察院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尤其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更是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惩治。

坚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依法快速办理,坚决保障广大妇女合法权益。

在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中,主动强化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合力,对2021年以来办理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妨害药品管理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医疗事故罪等重点犯罪的全部案件进行复查,重点惩治涉医疗美容行业的违法犯罪行为,以检察履职为“她”撑腰。

2、运用数字思维,堵塞监管漏洞

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的过程中发现,部分侵害未成年女性犯罪案件就发生在电竞酒店内。“这种情况是个案还是偶发?电竞酒店的管理是否规范?能不能向数据借力助推全县的电竞酒店规范经营?”带着这些问题,未检“蓝娃”办案团队探索运用大数据建模的方式来对电竞酒店进行监管。

蒙城县检察院未检“蓝娃”办案团队通过构建《电竞酒店行业治理类案监督模型》,运用大数据碰撞、对比、梳理发现部分电竞酒店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部分涉罪和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入住等问题。

在实地摸排、走访等基础上,蒙城县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并提出加强信息沟通形成监管合力、定期开展专项巡查、强化经营者合法经营意识等意见;与此同时,针对涉罪和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违规入住电竞酒店的问题,未检“蓝娃”办案团队将借助专业力量及时干预,通过法治教育、亲职教育等方式进行矫治教育,帮助其重回人生正轨。

3、加强司法救助,彰显检察温度

2021年,蒙城县居民许某某因案去世,留下巨额债务,许某某去世后,家庭没有了收入来源,妻子、两个正在读书的孩子以及父母亲的生活雪上加霜。在进行日常线索排查时,蒙城县检察院“控申为民办实事”团队关注到该案,了解到许某某家庭因案致贫的特殊情况后,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最终为许某某的两个孩子申请到8.1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考虑到家庭外债较多、家庭账户被冻结等情况,蒙城县检察院委托社会公益组织托管救助资金,采取现金支付的方式,每年发放两次救助资金,确保两个孩子的学习和生活都得到基本的保障。目前,两个孩子和爷爷奶奶居住在县城一处安置房内,母亲张某在外地边打工边偿还剩余债务。“检察院给我们的救助,解决了我生活上的问题,让我可以在外面安心工作。”母亲张某通过视频对“控申为民办实事”团队表示感谢。

“我们进行救助,不是简单的‘给钱了之’,而是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因案而异,因人施策,从就业、医疗、教育、心理等多个方面,采取个性化救助措施,为被救助人提供精准救助。”蒙城县检察院“控申为民办实事”团队负责人程大杰说道。据悉,2023年度,蒙城县检察院共救助困难妇女5件5人,发放救助金11.33万元。

4、开展普法宣传,提高维权意识

“检察官为我提供的法律咨询解答了我心中的困惑,平时通过关注蒙城检察的官方微信和微博,我也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在“三八”妇女维权月徒步普法活动现场,群众王某对蒙城检察近年来开展的普法宣传活动赞不绝口。

长期以来,蒙城县检察院始终以人民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三八妇女节、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干警们深入社区、广场、学校等地开展普法宣传,并联合县民政局、县妇联前往村镇开展“木兰讲堂”普法宣传,多方协作,凝聚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合力,引导广大妇女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大力倡导广大妇女同胞在推进法治蒙城建设中积极发挥“半边天”作用,促进家庭平安幸福,社会和谐稳定。

一点一滴汇聚你我之力,一举一行保护妇女权益。下一步,蒙城县检察院将继续发力,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筑牢维护“她”权益的检察屏障,奋力推进新时代妇女权益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