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节日期间作风纪律,推进党纪学习融入日常工作、生活,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4月30日,蒙城县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暨节前廉政提醒会。在家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参加会议。受党组书记、检察长丁杰委托,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婷婷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重庆等地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传达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相关内容;传达学习了全市保密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和有关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梅宇飞,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主任张莉莉分别围绕党纪学习教育和队伍建设,结合分管工作作了交流发言。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左向东围绕学习党纪和自身体会进行了发言。
王婷婷强调,全体检察干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对检察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性以及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的危害性,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守纪律的要求体现在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和干警生活的点点滴滴,把讲政治的要求转化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
梅宇飞指出,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二十条措施,在检察工作中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切实遵守财经纪律。要认真学习贯彻省院《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办法》精神,贯彻落实蒙城县检察院《检察人员外出公务和外出学习管理办法》等制度,从严从实抓好日常管理、“八小时外”管理,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反弹回潮。要认真执行省市县关于值班工作的有关规定,抓好“五一”假期值班值守工作,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24小时无缝衔接;遇有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主要负责同志报告。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教育引导检察干警不到不符合检察人员身份的地方,严禁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酒驾、醉驾、赌博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