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蒙城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一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贯彻10月24日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10月25日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精神。围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交流研讨。党组书记、检察长丁杰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乘势而上、接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又一次总动员、总部署。全院要用全会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从我国发展取得的伟大成就中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
会议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要将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开展全覆盖学习、全维度阐释、全方位宣传,确保全会精神落地生根。
会议要求,要全面学习、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吃透精神实质,把握实践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把捍卫政治安全摆在首位,更加有力保障社会长治久安、经济健康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助力更高水平平安蒙城建设。要坚持人民至上的原则,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检察职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厚植党的执政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