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贯彻落实“351”工程部署动员会
时间:2020-05-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4月30日,蒙城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贯彻落实“351”工程部署动员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峰出席会议并讲话,涉民营经济保护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高检院《关于检察机关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有关法律政策问答的解答》、《全省检察机关实施“351 ”工程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方案》、《全市检察机关“1+351+”工程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等文件。会议研讨了《全省检察机关实施“351 ”工程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任务分解表》,细化部署工作任务,务求有责任、有进度、见实效的完成“351”工程各项举措。
会上,孙峰检察长就推进“351”工程提出三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一是着眼上级的工作部署,紧跟形势,切实增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将中央及省委、高检院、省市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抓紧抓实。二是及早更新司法理念、及时推进工作部署。运用法律智慧、检察力量,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审慎的司法环境。
二、明确责任分工,狠抓落实。涉民营经济保护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要以省院部署推进的“351“工程为抓手,一方面各司其职。结合自身工作内容,破解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反映强烈的申诉难、立案难、执行难等问题;另一方面通力合作。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各成员部门要充分配合民营办,确保工作成果及时转化、及时宣传,迅速形成品牌、特色。
三、强化工作作风,务求实效。一是突出服务实效。将省院部署的“351工程与我县“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工作要求相结合。二是落实首办责任。构建一套相互协作、有效监督的工作机制,对民企反映的问题、申诉的案件第一窗口受理、第一责任处理、第一时间反馈,带着感情真真切切的解决民企遇到的法律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