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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检察: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
时间:2020-07-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增强司法办案透明度,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公信力,77日,蒙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拟存疑不起诉的诈骗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纪监委工作人员、律师代表和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办案人、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到场参加听证。蒙城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凤林主持此次听证会。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任晓华详细阐述本案经审查认定的事实、证据分析及拟作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认为刘某某在客观上具有诈骗行为的事实不清,在主观上具有骗取危房改造款的故意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建议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拟作存疑不起诉处理。

公安机关承办人介绍了案件侦办过程并进行意见补充,犯罪嫌疑人及辩护人发言。

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听证员们各自发表了意见,并进行充分的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存疑不诉的决定。参会听证员表示,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仅保障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感到司法机关的公平正义,也加强了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办案的监督,加深了对检察机关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在听取了各方意见后,蒙城县人民检察院经研究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下一步,蒙城检察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探索公开听证机制,使其成为常态化工作,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