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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检察: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
时间:2023-12-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12月5日上午,蒙城县检察院联合县中小学心理健康名师工作室,以“法治副校长+心理辅导员”的形式走进板桥镇中心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大家在学校里有没有喊过其他同学‘大头’、‘娘娘腔’?根据他人的身材、性格取外号,这种行为也属于欺凌的一种......”课堂上,蒙城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王云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校园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以及“如何正确处理校园欺凌”等内容。心理辅导员刘三艳运用专业知识对同学们进行心理辅导,引导大家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旁观者,做勇敢的自己。

随后,检察官向在校教职工宣讲纪法知识,重点讲述了酒驾醉驾标准,饮酒驾车所产生的法律成本、经济成本、职场成本、家庭成本、社会成本等,警示大家要牢固树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安全驾驶意识,呼吁大家共同抵制酒驾醉驾行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过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蒙城县检察院充分发挥了法治副校长在“引导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中的重要作用,有效促进青少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下一步,蒙城县检察院将持续依法能动履职,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继续当好青少年的守护者和领路人,为其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