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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拒不执行?就执“刑”!
时间:2024-08-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感谢蒙城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为我们老百姓伸张正义,这面锦旗请您一定要收下!”这是来自案件当事人刘某某的真情流露。86日上午,案件当事人刘某某将一面印有“公正为民一身正气 勤政执法两袖清风”的锦旗送到蒙城县检察院,以此感谢检察官在办理案件中坚持公平公正,执法为民,维护其合法权益。

20167月,路某某出面帮父亲路某向刘某某借款100万元并约定一年归还利息和本金,到了约定时间,路某某未能还款。20186月,刘某某拿着借条到法院起诉路某某,同时申请保全路某某名下财产。路某某在201811月收到蒙城县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未如实报告其名下工资,未履行法院判决的还款义务,且在每月工资到账后立即转移、隐匿至他人支付软件和银行卡内。20232月,蒙城县人民检察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路某某提起公诉。

承办检察官认为,路某某这种行为不仅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实现,还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和法治权威。因此,蒙城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实际行动,让抗拒执行者受到应有的惩罚,有力维护了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切实保障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