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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治报丨蒙城县人民检察院以数字赋能驱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5-1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5年11月21日《安徽法治报》2版整版

蒙城县人民检察院

以数字赋能驱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干警使用取证航母运行数字模型,对辖区小微企业申请强制执行未执行到位的相关案件线索进行有效筛查。

检察干警联合公安机关、文旅执法人员进行电竞酒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法律监督模型线索现场核查。

蒙城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机制要求,牢牢把握“重在应用”的核心目标,依托理念重塑、方式革新、模型建用转化促进了数字检察工作从“有”到“优”、从“盆景”到“风景”的深刻变革,不断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理念重塑:实现“个案办理”到“推动治理”的认知跃迁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最深层次的变革,始于思想观念的破冰。数字检察为蒙城县检察院带来一场检察履职认知的革命。

一是从被动受理到主动挖掘。 传统检察工作模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案件移送,呈现出“等米下锅”的特征。检察官往往围绕已受理的案件展开工作,视野容易局限于卷宗之内,虽能实现个案公正,但对潜藏在海量个案背后的系统性、倾向性治理问题,缺乏有效的发现能力和干预手段,蒙城县检察院利用数字检察彻底扭转了这一局面。通过构建覆盖医保基金、残疾人补贴、养老机构扶持、税收、生态环保等多个领域的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政务数据、司法数据、社会数据进行汇聚、清洗、比对和碰撞,精准识别出单一个案中难以发现的异常模式、违规线索和监管漏洞。例如,通过创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法律监督模型”,发现了通过违规运行定点康复机构、康复救助档案弄虚作假等方式套取救助资金的问题线索,进而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促使定点机构依法合规运行,推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体系,该模型已收录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汇编》。这使得检察监督从“事后补救”转变为“事前预警、事中干预”,实现了从“办案者”到“社会治理参与者、引领者”的角色升华。

二是从“经验裁判”到“数据导航”。司法办案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检察官个人的知识储备、经验积累和自由心证。这种“工匠式”的办案模式虽能体现司法智慧,但也容易因个体差异导致“同案不同判”现象,数字检察将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技术与司法规律深度融合,为检察官装上了“数据导航”。蒙城县检察院率先申请成为全省第一批AI助手试点院,AI助手从海量案例库中精准推送相似案件的诉判结果、相关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将抽象的法律原则、量刑情节转化为可视、可比、可分析的数据参考,不仅极大提升了办案效率,更是为检察官提供了更加客观、统一的裁判尺度,有效压缩了自由裁量的模糊空间,让“类案同判”从司法理念落地为工作常态,树立了“大数据赋能精准履职”的科学理念。

三是从“四大检察”到“融合监督”。 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虽同属法律监督体系,但在实际运行中容易形成条块分割、各自为战的局面。数字技术天然具有穿透壁垒、连接万物的特性,依托最高检、省院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打破了“四大检察”之间的信息孤岛。例如通过构建出租车司机协助组织卖淫犯罪类案监督模型,引导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官进行“一案多查、线索共享”,立案监督11件,制发检察建议4份,形成监督合力,该模型已上架全国数字检察应用平台。这种数据驱动的融合机制,有力培养了检察官的系统思维和全局视野,释放出“1+1>2”的监督效能。

方式革新:实现“人力密集”到“人机协同”的效能革命

一是AI辅助,解放检察官的创造力。 蒙城县检察院在AI助手试点应用过程中,针对危险驾驶、盗窃、交通肇事等20类常见罪名,通过AI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覆盖了近60%的刑事案件。该系统通过自动阅卷,精准提取犯罪嫌疑人信息、犯罪事实、量刑情节等关键要素,并智能生成包含证据分析、定性意见和量刑建议的审查报告初稿。经测,这一模式较传统人工阅卷方式,效率提升了50%至70%。AI助手并非是取代检察官的独立思考,而是将检察官从大量重复性、机械性的劳动中解放出来,让他们能将最宝贵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对复杂证据的判断、对法律争议的研判、对司法政策的把握等更具创造性的核心工作中去,从而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办案质效的全面提升。自试点以来,蒙城县检察院通过AI助手办理案件423件,案件适用率达91.46%。

二是模型驱动,拓展法律监督的广度与深度。 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已成为蒙城县检察院开展工作的“新抓手”和“探测器”。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通过分析涉企案件数据,精准筛查涉企经济犯罪案件“挂案”线索,监督公安机关清理“挂案”2件。针对涉企执行环节痛点,借助数据筛查,发现多家小微企业申请强制执行的小额民事案件均未实际执行到位,普遍存在当查不查、应封不封即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情形,成功推动16家企业恢复信誉、8家企业恢复民事执行,相关案例获评全省典型案例;在保障民生方面,通过“公租房监管模型”,清理不符合条件的承租户80户,挽回国有损失180余万元;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通过整合学校、社区、公安的数据,形成“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预警”机制,及时发现校园欺凌、监护缺失等问题,实现早干预、早保护。

精准发力:实现“数字赋能”到“治理增值”的多重突破

蒙城县检察院深刻把握最高检数字检察战略的核心要义,积极顺应大数据法律监督发展趋势,坚持以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业务竞赛为重要抓手和强劲引擎,实现了工作重心从“模型创建”到“模型应用”的关键性转变,有效激发了内生动力,助力破解治理难题。

监督质效实现新提升:坚持“业务主导、模型赋能”原则,通过精准解读竞赛规则,将监督需求与业务条线深度耦合,依托全国数字检察应用平台,双向发力。一是类案回溯,精准打击。针对办案中已显现的共性监督事项,主动匹配、调用相关模型,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的规模效应,大幅提升监督效率与精准度。二是反向研判,拓展疆域。全面梳理、研究平台上架的各类优秀模型,主动发掘新的监督视角与应用场景,以成熟模型反向赋能业务,有效拓展监督范围的广度与深度。目前,已成功应用平台模型覆盖82个监督点,其中重点监督点覆盖率达90%,模型应用已成为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的“倍增器”。

场景化治理取得新突破:推动数字检察从“司法场景”向“治理场景”纵深发展,在多个民生与社会治理关键领域精准发力,将线索转化为治理实效。今年以来,在生态环境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反电信网络诈骗、无障碍环境建设等领域,通过运用相关模型进行“数字巡检”,在重点治理领域发现并移送有效线索百余条,制发检察建议47份,实现100%覆盖一级、二级监督场景,数字检察在社会治理中的“穿透式”监督与“叠加效应”持续释放。

协同生态形成新格局:在模型应用的过程中,积极推动与公安、法院、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与业务协作机制,打通了数据流、业务流。建立“模型应用—检察建议—整改反馈”闭环机制,推动数据共享共同体、技术协作共同体、治理联动共同体建设。目前已整合70类4000余万条数据,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数据池”,以数据互联为基础,形成“数据互通、治理协同、成效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