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4日,蒙城县人民检察院组织业务部门检察干警开展2020年下半年业务研讨会。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民主持会议。
会上,干警们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相关规定,对一起民事案例中的当事人行为的法律效力开展分析和研讨,并踊跃发言。
随后,马民主任对案例进行总结分析,并对大家的发言进行点评。他表示干警们能够充分结合民法典,根据法律规定,对案例加以分析和探讨,思路清晰,有理有据。希望干警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学习好运用好民法典,不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提高办案质量。
近年来,蒙城县人民检察院坚持组织干警开展业务研讨会,通过对案例进行分析、讨论,切实加强检察干警的法律思维和应用能力,进一步推动了案件办理水平的提升。